剛剛看了一個微博,六年級小男生的作文《第一次奮進》,被那句“她就是我的光”所感动——“you are my sunshine”。为了喜欢一个人而开始变好,开始发奋图强,谁还能说,早恋,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呢?
想起來了自己六年級時,有好感的那個人,在其他男生還都不知道何爲審美,個個都是大平頭的年紀,他始終留有一頭三七分的長發,哦對,就像《情深深雨濛濛》裏的何書桓,哈哈。喜歡他穿著藍黑色的格子襯衫,永遠一副小大人的模樣。依稀記得拍畢業照那天,他特意向老師借了把梳子,在我們所有人都挖苦他“臭美”的情形下,紅著臉卻依舊一本正經地梳了梳發型。最後照片拍出來,我一眼就能找到帥氣的他——好看的三七分,微微上揚的嘴角,站得筆直,一身正氣的樣子,好可愛。我們坐在前後桌,那時候的他,跟我玩的也非常要好,最喜歡捉弄我的馬尾辮,估計也是朦朦胧胧的好感吧。
當年十二三歲的孩子,現在的我們,已經是接近三十歲的大齡人了。從小就很招女孩子喜歡的他,我想,現在應該已經結婚了吧,說不定連孩子都有了。唉,歲月喲~
不知道今天的他刷微博的時候,會不會也突然想起我,想起那個六年級的小女孩?
哈喽小帥哥,好久不見,還好嗎?